美国务院:中国孕妇生美国婴儿“不是不合格”
美国广播公司2012年12月2日曝光在加利福尼亚州奇诺山【Chino Hills】上的居民楼被改造成“产妇大楼”,专门接受愿意花高价为即将出生的孩子谋得美国公民身份的中国产妇一事,美国国务院副新闻发言人唐纳对此作出回应。
美国国务院12月7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副新闻发言人唐纳【Mark C. Toner】表示,他今天才知道这个事情,并指出根据美国《移民与国籍法》【Immigration Nationality Act】,并没有包含任何不允许在美国怀孕或生孩子的法条,美国致力于促进依照移民法进行移民。
唐纳在回答孕妇躲避海关官员检查、获得签证一事时表示,任何人都可以申请美国签证。但在申请签证时,申请人需要向领事馆官员表明他们不打算利用签证无限期在逗留美国,除非他们证明有能力、有资本并打算支付在美国的所有医疗费用。
当记者追问如果不是逾期逗留的问题,而是一种“购买美国公民身份”的行为时,如何看待“中国产妇生美国孩子”的事情时,唐纳表示不对个人意图置评,只是再次强调道美国生孩子不是不合格的获得美国国籍的做法【not an ineligibility for a U.S. visa】,并一再强调美国从法律上禁止否认孕妇获得签证。
根据美国第十四宪法修正案,“任何人,凡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者,均为合众国及所居住之州的公民”,也就是说,所有在美国出生的人自动可以成为美国公民,不管父母是否有合法身份。